依據臺灣國家皮庫標準作業程序與辦法,國家皮庫將於以下日期銷毀一批染菌(表皮菌)之大體皮膚組織 (以下簡稱大體皮膚)。本次銷毀的組織主要為非臨床用途,適合用於滅菌方法驗證確校或藥品檢測應用。現依規定公告全國,有意申請者請於公告日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組織種類: 大體皮膚組織
用途: 非臨床用途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公告面積:3991平方公分
預定銷毀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有意申請使用大體皮膚組織進行非臨床用途之研究目的相關研究機構或醫院,請於公告日期起一個月內(即銷毀日2025年01月03日之前),依下列程序提交申請:
1.申請文件: 請提交1.研究摘要、2.使用目的說明,及本庫3.大體皮膚組織申請使用表;另須提供4.申請單位臨床試驗許可申請或通過證明文件、5.申請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使用申請核准同意書。
2.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可郵寄至臺灣國家皮庫,或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至臺灣國家皮庫的公務郵箱NSBT@mail.ndmctsgh.edu.tw。
在公告日一個月後,未被申請的所有染菌之大體皮膚組織將按照生物醫療廢棄物處理規範,委託三軍總醫院整形外科燒傷中心進行醫療廢棄物銷毀處理,以確保環境與公共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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